第152章
作者:谦少      更新:2021-03-16 14:37      字数:2578
  郑敖笑得开心:“唷,改人身攻击了?你家陆嘉明呢,怎么留你一个人孤家寡人的啊,叫哥哥看着,怎么忍心秀恩爱……”
  李貅嫌弃地看了他一眼,一副懒得和他说话的样子:“吃到嘴里才叫肉,现在炫耀只能说明你心虚。”
  李貅难得这么冷静,郑敖也被激起了好胜心,两个人斗嘴的水平和小时候差不多,看起来十分幼稚,我怕睿睿和牛牛学坏,把他们带到客厅去玩。我爸在沙发上看书,他喜欢小孩子,所以被睿睿和牛牛围着问也非常开心,牛牛早餐没吃饱,李家吃西餐比较多,没准备什么点心,还好厨房烤了苹果派,我用刀切好喂给牛牛吃,睿睿一点兴趣没有,坐在一边翻我爸的书看。
  我爸是很喜欢小孩的,可惜李家现在也是独门独户,冷清得很。他尤其喜欢牛牛,虽然牛牛不认识字,他还是摸着牛牛的头教他背诗。
  郑敖被李祝融叫去书房的时候,我在花房外面碰到了李貅。
  李家的玫瑰出了名的好,其中有很多名贵品种是不允许私自繁殖的,不过我爸上次不知道是听陆嘉明还是谁指点的,自己剪了两枝过来扦插,结果插活了才被花匠提醒,又不可能掐死它,只能放在花房里养着。现在他准备去南方了,就想把花给我养。
  李貅在那边待了一会儿,脾气像是好了点,和郑敖见面已经一个小时竟然还没打起来,也算是难得的进步了。
  他看见我,也不跟我说话,就站在花房外面不动了,李家人天生适合穿制服,他这件大衣有点像军制的,穿起来十分英挺。其实我们之间的事很难说得清楚,他三年前送我离开北京时那一番话就有点想和好的意思,不过我并没有回应,他是骄傲的人,于是也没有再提了。
  我先跟他打了个招呼:“回来了。”
  李貅点点头,咳了一声,似乎不知道说什么的样子,又重重地“嗯”了一声。
  “我来看看爸种的花。”我跟他说。
  他让开一点,替我推开花房的门。
  花房是玻璃温室,如今冬天日照短,盖在花房上用来保温的毛毡都掀了起来。李家的花匠偏爱那些开得灿烂的花,有些灿烂得甚至有点过了,虞美人,罂粟,开得灿烂的矮牵牛,彼岸花……,一大簇一大簇,我在一大盆红色虞美人旁边找到了那几棵玫瑰。我爸不太会养花,玫瑰都长得挺可怜,有棵开了一朵比月季还小的花。
  我顺手拿起花匠放在架子上的剪刀替玫瑰修剪了一下,李貅一直站在花房门口,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进来的。
  “你会养花?”他问我。
  “嗯,以前想养,一直没时间。”我告诉他:“爸说要去南方了,要我帮他养几株花。”
  他没说话,大概是没想到这世上除了陆嘉明还有人喜欢种花。
  我把几株玫瑰都排在一起,看了一下花匠的花肥和工具,准备照着买点过来,李貅站在旁边看着我,忽然问了句:“你现在是决定和郑敖在一起了?”
  我有点惊讶地看着他。
  不过他向来是直截了当的人,问出这样的话也不奇怪。
  “算是吧。”我这样回答。
  “什么叫算是吧。”李貅十分不爽:“是就是,不是就不是,他还敢勉强你不成!有什么不好的就跟我们说……”
  他说的“我们”,其实也只有他而已。我爸那边我是宁死都不会惊动的,李祝融和我差不多等于是陌生人,一直以来都在试图给我撑腰的,也只有李貅而已。
  不过这份好意我只能心领了。
  “没有什么不好的。”我这样跟他解释:“过去我和郑敖都犯过错,现在两个人都在慢慢修补,所以会渐渐好起来的。”
  李貅表情仍然不是很开心的样子,说了句:“最好是这样,不然我就揍死郑敖那混蛋。”
  我笑了笑,跟他道谢:“谢谢你了。”
  他不是很自在的样子,但也没有退出去,而是抱着手站在旁边看。
  过了一会儿他又问:“我送你的那只羊驼,你带到哪去了。”
  那只羊驼我送去罗熙家的农庄叫他帮我养了,谁知道这一养就是三年,上次过去我还忘了问,不知道它在那里生活得怎么样了,估计每天都有新鲜的草吃,心情应该也不错。
  “我当时让一个朋友帮我养了,过两天打个电话给他问一下。”我告诉他。
  李貅没有再追问了,但仍然没有走,门神一样站在旁边,他的面孔酷似李祝融,只是更阳光更耀眼些,十分英俊。性格也像,如果他心里藏了一句话的话,是宁死都不会说出口的。
  要是我不说,他大概可以忍一辈子。
  我知道他想和我握手言和。
  我爸说他把我当家人,我原先不信,后来渐渐相信了。但他是这样的性格,宁愿为你做一百件事,都不会说一句话,何况我当初也没有回应他,他这样骄傲的性格,是不会再主动说什么的。除非我来说。
  但我不准备说。
  有些事,是要慢慢来的。
  以前我总勉强自己,忍得下的,忍不下的,我都要求自己忍,要求自己一言不发,不在乎,不置喙,不争不抢,我觉得这是最体面又最高傲的姿态。
  但后来才明白,原来我不是圣人。我只是忍了,并不是不计较,我学不会我爸的云淡风轻,忍下去不过是自己内伤,不如说出来,该责怪责怪,该惩罚惩罚,好过一个人自己煎熬。
  我总要过这一关。
  喜欢人并不是丢脸的事,单恋一个人也不是丢脸的事,谁都要喜欢一个人的。情窦初开,微笑注目,这是世上最好的情绪。他不喜欢我,并不丢人,他游戏人间,也不是我的失败。我咬着牙吞下冰,也不是因为我不够体面,而是因为我喜欢他。
  在乎,介意,注视,想要他的专一和爱,这也不是丢脸的事。如果主动去要,去和他讨论,是因为我想要和他有一个未来,而不是因为我失去了自尊,不是因为我失去了原则。
  爱本就让人不能自已。
  像叶素素喜欢李貅那样,喜欢就说,就争取,得不到就收手,就算有遗憾,一切也坦荡自然,时间久了,终究会遗忘。十年二十年后说起来,不过云淡风轻一件往事。
  多好。
  我强求自己去克制,去隐藏,装作若无其事地吞下冰冷的冰碴子,外表看着平静,内心已是千疮百孔。我想要离开,心却控制不住地在朝他走,伤口好了又被撕开,日复一日,天长地久,他终究成了我的心魔。
  我小时候太早懂事,并不是什么好事,孩子其实是很强大的,他们拥有天生的治愈力,这世界对他们来说无比新奇。每一天都有无数新的乐趣让他们忘记昨天所受的伤害。我因为小时候的境遇,过早地失去了这种能力,该忘的,不该忘的,我都记得。压在身上,让我找不到自己的方向。
  但我终究要学着放下。
  童年已经影响了我二十年,我不能再被影响一辈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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