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
作者:
法医秦明 更新:2024-03-29 16:08 字数:1966
我们逐件去除了死者的衣服,每一件衣服都是穿着完好的,外衣口袋里还有手机和钱包,都没有被翻动。
没有任何性侵的迹象,也没有侵财的迹象。我一边说,一边把死者的衣服整理好,逐件拍照。
衣服去除之后,死者躯干部的皮肤暴露出来。除了双手有被撕咬、指节缺失的损伤,其他部位没有明显的损伤。
断指周围也有轻度的生活反应。大宝说,现在看起来,最大的可能性就是颈部被咬,然后死亡的了,可是颈部的皮肤缺损太多了,实在不好判断。
现场血液不多。我说,要么就是颈部被咬窒息死亡的,要么就是颅脑损伤了。
说完,我用手术刀切开了死者残存的头皮,完整地暴露出她的颅骨。
有骨折!大宝指着死者的太阳穴,说。
死者的颞骨翼点处有一处凹陷性骨折。民间都说太阳穴是死穴,是因为太阳穴这里的颅骨是最薄的地方,而且颅骨下面有脑膜中动脉经过。一旦这里的颅骨骨折,就会累及下面的动脉而导致颅内出血死亡。死者的这一处骨折,即便我不开颅骨,也知道她的颅内会有大量的出血,她的死因也正是这个。
竟然不是因为颈部被咬而死亡啊。大宝说,颅脑损伤死亡,怪不得被狗狗们撕咬的地方,生活反应都不是那么明显呢,原来是濒死期被撕咬啊。这样我心里好受多了。
她是摔死的?陈诗羽在一旁问道。
我摇摇头,指着骨折线说:这一处凹陷性骨折有直线形的棱边,说明致伤工具是有棱边的钝器。现场地面没有杂物,不可能形成这样的损伤。
说着,电锯已经锯开了颅骨,我费劲地分离了死者的硬脑膜,说:你看,死者脑损伤也没有对冲伤,说明是打击形成的,而不是摔跌。
开始我们都预感错了。胡科长说,看来这是一起杀人案件。但是这么严重的颅脑损伤,应该是可以直接导致人昏迷的,那么,难道她是在小山坡上遇袭,然后直接跌落到了院子里?
也有可能是在别的地方被打击,再被人从小山坡上扔进院子里的。我说,不过,这样做毫无意义。如果是想延迟案发时间,最应该隐匿的是死者的轿车。轿车钥匙都挂在车上,开到偏僻地方藏起来,比这样藏尸体更有效。
那就是了。胡科长说,可能两人在车子附近发生了打斗,然后追逐奔跑到小山坡上,凶手用有棱边的钝器击打死者的太阳穴,把死者打得跌落到了院子里。死者因为颅脑损伤而死亡,但在濒死期的时候,遭到了快饿疯了的流浪狗的扑咬。
从尸检结果上看,这种可能性是最大的。我说,不过还要结合林涛那边现场勘查的情况,还有程子砚那边图侦的情况。
死亡时间也就三天左右吧,末餐饱餐之后两三个小时死亡的。我们在分析死因的时候,大宝也没闲着,根据死者的尸体现象和胃内容物情况判断了死者的死亡时间。
原本以为是一起意外,结果是一起命案。胡科长耸了耸肩膀说。
没事儿,至少这一起案件中,我们法医该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。如果不出我们的意料,剩下的工作都是侦查部门的活儿了。我说,咱不能想着每起案件我们都能发挥最关键的破案作用啊,大多数案件,还是要侦查部门主导的。
不早了,结束工作,去专案组听听各组的工作情况吧。胡科长看了看表说。
除了侦查组只回来了一队,其他各工作组都已经在专案组等着了。既然法医工作是决定案件性质判断最关键的因素,所以我也就最先发言:
死者的衣着整齐,没有任何被性侵的迹象,随身有一个手机和一个钱包,钱包里有一千多元现金。根据尸体检验,死者应该是被有棱边的钝性物体打击头部导致颅脑损伤死亡的。因为只打击了一下,加之头皮大部分缺损,所以无法再进一步推断致伤工具了。我有些遗憾地说,结合现场的情况,死者应该和凶手在车的附近发生了打斗,然后追逐到小山坡。死者头部被击打后,跌落到现场小院内,遭到了流浪狗的撕咬,此时死者还有生命体征。
她被咬的时候还清醒吗?程子砚一脸不忍的表情。
我摇摇头,说:这么严重的颅脑损伤,应该瞬间失去意识了。只是距离机体死亡还有一段时间而已。
我们的勘查情况也和老秦说的相符。林涛说,凶手和死者的厮打应该是在车里开始的。凶手在副驾驶位置,死者在驾驶位置。厮打之后,两人来到车外继续厮打。在这个过程中,凶手或者死者用砖块袭击对方,结果砸碎了车玻璃。整个过程可以判断清楚,但是没有提取到可以证明犯罪的痕迹物证。因为现场路面条件很差,无鉴定价值,所以对于后面两人的行踪不好判断。但是小山坡上的杂草有明显的倒伏,这符合老秦的推断。车内抽屉里有一个手提包,里面有几千元现金。
我们组的工作结果也和秦科长分析的相符。程子砚说,我们对市区监控进行了研判。死者是三天前驾车往现场方向去的,当时是晚上,视频能确定是死者驾车,副驾驶没人,但是后排有没有人就不知道了。当天晚上所有能驶往现场的道路监控都显示,没有车辆尾随,或者在死者之前、之后往现场方向开。毕竟现场那里很偏僻。